
□重庆日报记者夏元
我市将“加码”电动超充重型货车大功率充电设施建设及车型应用场景培育。
12月18日,市经济信息委印发《全市电动超充重型货车大功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推广应用工作方案(2026—2028年)》(下称《方案》),计划明年建成电动超充重型货车大功率充电站20座以上,推广电动超充重型货车500辆以上;到2028年计划建成充电站100座以上,电动超充重型货车1500辆以上。
为实现上述目标,《方案》提出7项实施任务,包括“科学规划布局、建设应用场景、优化建设时序、全面推广电动超充重型货车、加快先进技术应用、强化电网支撑保障、提高运营管理水平”。
其中,在建设应用场景方面,我市将在重要城际物流干线、城区短途驳载、重点港区等区域,布局电动超充重型货车大功率充电基础设施,推动电动超充重型货车在冷链物流、环卫车作业、建筑垃圾运输等高频高负荷运输场景的规模化应用,以及在邮政快递等领域推广应用。
在优化建设时序方面,我市将结合车辆推广、土地资源等内容,优先在渝蓉高速、年货运吞吐量超百万吨的港口码头、百万吨级物流园等区域,建设一批电动超充重型货车充电基础设施。
《方案》还提出,将支持电动超充重型货车在公路干线物流、短途驳载、港航集疏运等场景推广应用,开展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引导创新金融方式,降低购车成本。
为保障《方案》落地实施,我市将加大政策支持,落实充电基础设施相关财政支持政策,支持电动超充重型货车大功率充电站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鼓励金融机构探索设计针对电动超充重型货车的融资租赁产品,鼓励保险公司创新电动重型货车保险政策,降低投保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