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渝报讯(记者张艳男)大足区委决定,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3个区委督导组,将对棠香街道、龙水镇、中敖镇、区教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卫生健康委、大足职教中心、大足一中、区妇幼保健院、区精神卫生中心、发展(开创)集团、石马中学、龙石镇青山村等13个单位开展学习教育督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