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天下大足总第534期 >2024-08-09编印

贩卖毒品400余克三人获刑十年以上
刊发日期:2024-08-09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新渝报讯(记者张玮通讯员姜建)近日,大足区人民法院就一起销售甲基苯丙胺类毒品重量高达483.3克的贩卖毒品罪案件进行一审宣判,三名被告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据了解,2023年9月初,被告人王某受上家委托,向被告人周某提出购买甲基苯丙胺(冰毒)和甲基苯丙胺片剂(麻古)等毒品,而周某又联系上被告人陈某,转述了王某及其上家的购买需求。在王某和周某的撮合下,上家与陈某谈成以39万元的价格购买十手甲基苯丙胺(每手50克)和2000颗甲基苯丙胺片剂的交易。
  9月8日,周某、陈某携毒品到交易地点时被民警抓获。民警当场从周某、陈某驾驶小轿车及王某所在房间等地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483.3克。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周某、王某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483.3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遂依法分别判处被告人陈某、周某、王某有期徒刑十五年至十二年六个月不等,并处没收财产二十万元,罚金六万元至四万元不等,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现判决已生效。
  承办法官表示,我国对毒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予以打击。本案三名被告人贩卖甲基苯丙胺毒品多达483.3克,分别获刑十年以上,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决心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