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渝报讯(记者张玮通讯员杨婷)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也是一个驾驶员最基本的认识。李某酒后驾驶网约车被民警当场查获,丢了工作悔不当初。
7月25日晚上7时30分,受朋友邀请,网约车驾驶员李某下班后到一家火锅店吃饭,席间,李某喝了一瓶啤酒。为送朋友回家,饭后李某便驾驶网约车从龙水金桂广场前往平桥社区公租房。车辆行驶至龙水二小时,被正在执勤的民警当场查获。
民警将其带至龙水交警队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测试结果为60mg/100ml,已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在核查时民警发现,其驾驶车辆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就是大家常说的“网约车”。
“我晚上开的车是公司的,不是我自己的,公司平常也告诫我们一定要谨记‘酒后不开车,安全第一位’。”李某非常后悔,“今天晚上我和几个朋友都喝了酒,一时糊涂才开车,出了这个事情,我的营运车辆驾驶资格肯定会被取消,工作肯定也没了。通过这件事,我一定会吸取经验教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依法对李某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记12分、罚款5000元、拘留1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网约车驾驶员要认清酒驾这一红线,切勿以身试法、一时糊涂,冲破红线,最后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