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天下大足总第526期 >2024-07-30编印

村里的纠纷村里解
刊发日期:2024-07-30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新渝报讯(记者张玮通讯员李钰娟)“李庭长,我们村梁大爷的前儿媳妇和他闹起来了,我和当事人约好下午再谈一次,希望您能到场,看能不能在村里把他们的纠纷化解了……”近日,大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李钰娟接到智凤街道田坝社区诉讼冷静劝导员熊云飞打来的电话。
  据了解,2017年,因当地河流整治,梁大爷一家五口的承包地被征用,梁家以家庭户为单位分得了征地补偿款共计2万余元。当时,梁大爷作为大家长收款后,和睦的一家对该补偿款没有作分配处理。后来,梁大爷的儿子儿媳因感情破裂离婚,一家人翻起了“旧账”。
  前儿媳段某认为,自己应该按比例分得五分之一的补偿款。梁大爷表示,代领了前儿媳的补偿款是事实,但具体金额记不清了,仅凭一张村里盖章的领款复印件,不可能付钱。村里起了纠纷,诉讼冷静劝导员多次上门劝导,因双方对补偿款计算方式、证据的合法性等争议很大,诉讼冷静劝导员向法院寻求法律支持和指导。
  接到协助请求后,当天下午,李钰娟和老马工作室的调解员金磊立即赶到村里的诉讼冷静点,向梁大爷解释了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合法性、证明力的相关规定,引导其实事求是地处理补偿款分配问题。
  同时,李钰娟又和诉讼冷静劝导员一起翻阅了当年河流整治补偿的原始档案资料,并电话联系原村民小组组长予以求证。
  在法官的指导下,诉讼冷静劝导员充分发挥其掌握事情来龙去脉、熟人熟事的优势,经过多轮耐心细致调解和解答,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梁大爷当场向段某支付了补偿款。
  至此,一起闹得沸沸扬扬的家庭纠纷在村里就化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