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天下大足总第316期 >2023-09-18编印

四类社会救助保障标准提高
刊发日期:2023-09-1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新渝报讯(记者张琦杨琢冯叶飞)“低保标准提高了,从这个月开始执行。”9月13日,大足区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来到辖区棠香街道和平社区开展入户宣传。据悉,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近日印发通知,从本月起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
  具体提标幅度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717元提高到73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81元提高到600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每人每月932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55元。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标准从每人每月1582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605元;社会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标准从每人每月1382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405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标准从每人每月1382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405元。救助站乞讨人员生活保障标准参照城市低保标准执行,提高到每人每月735元。
  今年以来,大足区全面精准落实社会救助惠民政策,持续开展社会救助政策进基层专项行动和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督导,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此外,大足还实现了全区27个镇街309个村(社区)“重庆救助通”社会救助线上申办应用全覆盖,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推进政务服务智能化、信息化、便捷化,打通社会救助“最后一公里”,及时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自7月以来,已通过“救助通”接收各类救助申请373件,当月通过审批28件。
  大足区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通过线下主动摸排、动态跟踪,线上信息共享、数据比对等方式,精准走访摸排困难群众;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最大限度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实现及时救助;持续推广“重庆救助通”,实现社会救助从申请、受理,到核查、审核、确认全流程线上进行,让群众少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