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要闻总第310期 >2023-09-08编印

重庆市大足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森林防火封山令
刊发日期:2023-09-0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当前,大足区正经历连晴高温天气,处于森林火灾极高风险期。为深刻吸取2022年8·20山火教训,筑牢极端天气下森林防火墙,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夏季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森防指〔2023〕6号),结合大足区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发布如下封山令。
  一、封山时间:2023年9月6日12时起至2023年10月10日24时止[森林火险预警信号等级低于(不含)橙色期间,自动解除封山]。
  二、封山区域:巴岳山沿线(大足境内全域),宝顶山、南山、北山、石门山、石篆山、九龟山、青龙山、宝林寺、大湾、高坪镇楠木林等集中连片林区。
  三、封山规定
  (一)除原住民正常生产生活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
  (二)封山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和一切易发生火灾的作业行为。
  (三)经批准进入封山区域内的人员,应当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主动扫描“防火码”,上交一切火源,才能进出林区,并承诺遵守相关规定,自觉履行森林防火宣传义务。
  (四)封山区域所属镇街、村(社区)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强化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控,组织、发动、依靠群众,打赢森林防火持久战、攻坚战。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对不听劝阻,违反本封山令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向镇街、有关单位或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报警电话:43761995,43722238)。

  重庆市大足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