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促进汽车产业平稳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印发
10个汽车产业项目将获市级财政资金奖励
□重庆日报记者夏元
11月8日,市经信委联合市财政局发布消息,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促进汽车产业平稳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即日起我市将对涉及汽车产业的多个领域项目发放市级财政资金奖励,合规申报单位可在2023年1月31日前向市经信委提出申报。
据介绍,这批市级财政资金奖励主要涉及10个项目,它们分别是:
全新新能源乘用车研发奖励,面向市内新能源整车生产企业,申报范围是价格在15万元以下的全新车型,年产销量达1万辆、5万辆,且续航里程达到200公里;价格在15万元低于30万元的全新车型,年产销量超过1万辆且续航里程达到500公里;价格高于30万元的全新车型,年产销量超过0.5万辆且续航里程达到600公里。
整车出口研发奖励,面向市内整车生产企业,申报范围是2022年度获得出口目标国家整车认证的车型,且乘用车单车型年出口量达1000辆、商用车单车型年出口量达500辆。
新能源车型公告检测奖励,面向市内新能源整车生产企业,申报范围是2022年度在市内国家机动车检测机构检测,并获得国家道路机动车辆公告的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
公共领域、公交客运、城市环卫车、港口作业车运营奖励,由市内新能源整车生产企业代为申报,申报范围是2022年度巡游出租、网约出租、公务出行、驾培、城市物流、公交客运、城市环卫车、港口作业车等公共领域车辆运营企业,新增或更新市内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且车辆已接入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与充电基础设施监测平台。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按照《关于申报2016—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及2021—2022年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有关事宜的通知》执行。
换电站建设补贴,按照《关于申报2016—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及2021—2022年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有关事宜的通知》执行。
换电站运营奖励,面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换电站运营企业,申报范围是2022年度在全市范围内建成并投入运营30座及以上公共领域换电站的企业,单站平均每月换电次数达到5000次及以上的换电站。
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研发奖励,面向市内氢燃料电池商用车整车企业,申报范围是2022年度年产销量达到《政策措施》要求的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全新车型。
保险费用补贴,由市内新能源整车生产企业代为申,申报范围是2022年度中心城区新增或更新的新能源巡游出租车超过传统巡游出租车的保险费用。
整车销售贷款补贴,面向市内整车生产企业,申报范围是今年7月28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市内销售并上牌,且联合经销商、金融机构给予消费者车辆购置税补贴、交强险赠送、金融贴息等综合促销优惠,并以贷款方式销售的车辆。
市经信委表示,届时将由第三方中介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专项审核后,该委将提出补贴资金安排方案并公示,随即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