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记者 张亦筑 按照协同推进一体化政府服务的要求,《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在川渝地区推行实验动物许可证通办运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近日印发,将“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递补纳入“川渝通办”事项第三批清单。
据了解,《通知》明确了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申领、换发审批的服务对象为拟在川渝地区异地(跨省、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单位,实现了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事项在川渝两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推进审查标准、受理流程和办事指南互认。
《通知》还明确建立川渝两地实验动物对口协作机制,实行“川渝地区实验动物许可证通办运行”台帐管理,将推进川渝两地实验动物科技资源共享,实现川渝两地实验动物地方标准互认、实验动物专家等资源共享。
据统计,我市现有持有实验动物许可单位47家,生产许可证22个,使用许可证45个。实验动物年生产量达21万只,年使用量38万只。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事项上线川渝通办专区,将进一步实现实验动物许可事项在川渝两地办事指南、办理要素和办理流程统一,降低企业经营管理成本,促进川渝两地实验动物产业发展,进一步深化川渝地区科技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