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要闻总第31期 >2022-07-29编印

重庆试点培养建筑企业自有工人
“包工头”或将退出历史舞台
刊发日期:2022-07-29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重庆试点培养建筑企业自有工人
“包工头”或将退出历史舞台


□上游新闻记者陈竹
  近日,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会同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委、市税务局、市总工会等7部门印发了《重庆市培育新时代建筑企业自有工人队伍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培养与建筑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人(自有工人),逐步取消“包工头”环节,让农民工直接对接企业,成为企业的员工。到2025年底,力争实现有专业技能等级的建筑工人占比达80%以上,其中,中级工及以上技能工人占比达70%以上;力争实现建筑企业自有工人占比达40%以上。

建筑工人工伤保险参保率100%
  目前,国内大部分建筑都是由总承包拿下项目后,再进行层层分包,除了核心技术以外,项目的实施主要是一个个劳务公司,也就是所谓的“包工头”对内部人员进行派遣,这些施工人员与建设单位并没有签订合同,不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
  “现有模式在工人安全管理、工程质量以及工人技术培训等方面都存在一定问题。”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方案》目的在于做好建筑工人各项保障工作,降低建筑工人的流动性,增强建筑工人的职业性和归属感。
  《方案》明确提出,一方面逐步提高建筑工人社会保险覆盖率,在逐步实现社保统筹、应参尽参的基础上,优先确保建筑工人工伤保险参保率100%;另一方面进一步提高建筑工人待遇,健全建筑企业自有工人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值得关注的是,《方案》还提出要优化自有工人的定额编制,按规定颁发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职业技能证书。同时,引导企业建立薪酬激励机制,大力提倡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培养使用高技能人才和高薪待遇。
  “试点单位要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5%~4%单列建筑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作为非竞争性费用。”这位负责人称,这一部分钱必须作为职工培训经费使用。

全市首批22家试点企业确定
  建筑企业要生存,必须拿到项目。
  《方案》明确,从2022年12月1日起,必须是进行了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的企业才有资格承接试点项目。试点项目包括重庆主城都市区政府投资或主导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及按照《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技术复杂认定标准和程序的通知》认定标准要求认定为技术复杂的项目。
  目前,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已经确定了我市第一批22家试点企业,试点时间从2022年10月至2025年12月。在这期间内,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在承建项目上企业自有工人人数在试点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应分别达到施工现场总人数的10%、25%、50%以上。
  《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力争实现有专业技能等级的建筑工人占比达80%以上;力争实现建筑企业自有工人占比达40%以上。

“包工头”该何去何从?
  由于施工企业与“包工头”之间是劳务合同关系,而非工程分包合同关系或劳务分包关系,因此施工企业不能将质量、安全、工期等工程责任转嫁给“包工头”。
  重庆明文规定“逐步取消‘包工头’环节”,“包工头”们该何去何从?
  《方案》指出,引导劳务企业转型发展,也就是说“包工头”可以转型为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另外还可以转型为专业作业企业。
  专业作业企业可与工程承包企业合作,由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出资的全资或者控股50%以上的专业作业企业的建筑工人,都能算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的自有工人。
  专业作业企业需要实行备案登记制,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作业班组形式参与施工;具备基本技能水平;与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为建筑工人缴纳社保。专业作业企业负责人作为班组长、技术骨干和带头人,要带头落实好现场管理规定,施工期间工地出勤率原则上不低70%。
  “实施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能够让建筑企业直接参与工人管理,可以将原本‘包工头’赚的钱转化为农民工资,为农民工们谋取更多利益,提升他们的职业荣誉感。”这位负责人表示,从另一个层面来讲,建筑企业直接参与工人管理能够确保工程质量,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有意愿加入试点的企业,可以向市住房城乡建委提出申请,我们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直至全市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