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天下大足总第23期 >2022-07-19编印

“歪心意”动在了养老金上
两人诈骗被判刑
刊发日期:2022-07-19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歪心意”动在了养老金上
两人诈骗被判刑


  新渝报讯(记者 张玮 通讯员 陈诚)为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纵深开展,制裁养老诈骗犯罪,宣传典型案例,近日,大足区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了两例养老诈骗案。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期间,被告人薛某受中国财保大足支公司派遣,到大足区医疗保障局进行合署办公,主要负责办理个人医疗参保业务。因为与办理个人社保参保业务在同一窗口,薛某便以帮助他人办理一次性补缴剩余年限的社会养老保险、代办医保为由,骗取兰某、陈某等7人财物共计41万余元。为了防止自己的骗局被发现,薛某每月向被害人账户上转款1200余元,让被害人相信社保已经办理成功。后薛某被公安机关抓获,退赔部分被害人损失后,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
  而在另一起案件中,2019年至2020年期间,被告人吴某以老家被占地为由,向鲁某虚构有多余的社保名额,以及“舅舅陈某在社保局当主任”,可以通过“陈某”帮忙办理社保等为诱饵,取得鲁某信任,并让他帮忙介绍其他人办理社保。通过这种方式,吴某在大足区诈骗群众18人,诈骗金额达64万元。同时,被告人吴某还虚构有关系,可以帮助蒋某的女朋友减刑和聘请律师,从蒋某手中骗走近8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薛某、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薛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十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同时责令二被告人退赔相关被害人损失。
  大足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等为名实施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活动,是当前国家司法机关打击的重点。大足区人民法院通过集中审理并当庭宣判两起养老诈骗案件,展示出人民法院专项打击养老诈骗、守护养老钱袋子的决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