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要闻总第10期 >2022-06-30编印

三届大足区委第一轮巡察情况通报
刊发日期:2022-06-30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新渝报讯 按照大足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中旬至5月下旬,三届大足区委第一轮巡察对大足区经济信息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区民政局(区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房屋管理事务中心、区人防办)、区交通局(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公路养护中心、区交通事务中心)、区应急局(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双桥经开区应急局、双桥经开区生态环境局、海棠新城开发区(含大双公司)、区供销社(含供销集团公司)、交建集团等10个区管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截至6月28日,大足区委各巡察组已向各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并对巡察整改提出严肃要求。现将巡察发现和群众反映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通报如下:
  大足区经济信息委: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信息工作重要论述有差距,以新发展理念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不明显。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要求主动作为不够,推进特色产业高地建设、推动大数据赋能工业经济有差距。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执行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制度不到位。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三重一大”制度制定执行不规范,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建工作质量不够高。
  大足区民政局: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有差距,落实“三聚三基”职责有欠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扎实,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足,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落实选人用人规定有短板。上轮巡察个别问题整改不彻底。
  大足区住房城乡建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统筹推进城市建设管理、人民防空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力度不够大,综合行政执法、建设安全监管、落实保障性住房政策有短板。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检测机构运营监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廉洁风险。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上轮巡察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
  大足区交通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有偏差。推进交通建设高质量发展有差距,落实交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有缺失,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有不足,交通综合执法工作存在短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有偏差。
  大足区应急局: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不深入,遵循“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意识不够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压力传导不足,财务管理制度落实不严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有短板,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党管人事人才工作有差距。
  双桥经开区应急局: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够深入扎实,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责任不够,安全生产监管与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存在短板弱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有差距,工程建设项目制度执行有偏差。基层党建基础工作提升不够,组织生活开展有差距,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不到位。
  双桥经开区生态环境局: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到位,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不够主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有差距,生态环境监管、行政执法、环保宣传等方面存在短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财务管理不规范,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抓得不够实。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党内政治生活不认真,人才队伍建设重视不够。
  海棠新城开发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与发展重要论述不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成效不够好。履行职能职责不够到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存在不足。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有差距,执行制度规定不到位,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党工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基层党建责任落得不够实。上轮巡察整改制度执行不够好。
  大足区供销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推动“三社”融合改革发展、服务“三农”、指导社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作存在短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执行制度规定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社有资金资产管理有漏洞,存在廉政风险。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队伍建设有短板。
  大足区交建集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强国、国企党建重要论述不够到位,推进国企改革、国有企业转型发展进度较慢,提升子公司市场竞争能力较弱,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成效不明显。管党治党责任压力传导不足,工程建设、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党委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短板,党建带群建工作重视不够,作用发挥不明显。
  巡察期间,大足区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被巡察单位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大足区纪委监委机关和大足区委组织部等部门处理。
  各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将在党内进行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大足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将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