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记者夏元
8月7日,记者从市统计局获悉,日前市政府发文称,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我市将从2026年12月31日24时起,开展我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普查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目前我市已经启动普查准备工作。
市统计局介绍,此次农业普查对象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届时我市各区县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普查;普查人员需依法搜集、报送普查资料并依法保密;普查对象要依法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拒报、迟报,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
市统计局表示,在普查中我市将加强现代化调查手段应用,将通过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准确测量主要农作物时空分布,查清现代农业生产设施状况。同时推广使用网上填报与手持移动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提升普查数字化水平,并采取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提高普查质效,减轻基层普查员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