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要闻总第673期 >2025-03-04编印

大足迎来4个月禁钓期
刊发日期:2025-03-04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新渝报讯(记者熊敏秀通讯员曾勇)3月1日,记者从大足区农业农村委获悉,按照全市统一部署,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大足区迎来为期4个月的禁钓期,禁捕水域全面禁止垂钓。
  据悉,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止,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为期十年的全面禁捕。大足区共有濑溪河(沱江支流)、珠溪河(濑溪河支流)等9条天然河流处于禁捕范围,严格实施禁钓管理。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相关负责人提醒,根据相关规定,如在禁捕区域内非法垂钓,将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没收钓获物和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收购、销售通过休闲垂钓等方式在禁捕区域捕获的渔获物及其制品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渔获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