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要闻总第635期 >2025-01-03编印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公 告
刊发日期:2025-01-0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大足人大公〔2025〕1号

  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月15日—1月17日举行。经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研究,安排部分公民旁听区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旁听人员条件
 
 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户籍在大足区或者户籍不在大足区但在大足区居住满一年的,均可申请旁听会议。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或者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
  二、旁听会议场次、内容和地点
  
(一)旁听会议场次、内容
  公民旁听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第一次全体会议和第二次全体会议,不参加大会的其他活动。
  (二)旁听会议地点
  区文化艺术中心(三馆一中心)。
  三、公民旁听申请受理
  
本次会议确定旁听人员10名(含青年代表)。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单位或者村(居)委员会介绍信(需加盖公章),于2025年1月7日前到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区人大常委会机关4007办公室)报名。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商请有关单位审核后,确定旁听人员并及时通知。
  四、旁听的有关要求
 
 (一)获准旁听会议的人员,大会秘书处将发给旁听证和大会有关文件。
  (二)获准旁听会议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旁听证按时签到进入会场,并在大会专设的旁听席就坐。
  (三)获准旁听会议的人员,要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和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如有违反者,大会工作人员可以劝其离开会场;经大会秘书处同意,可以取消其旁听资格。
  (四)获准旁听会议的人员的食宿、交通等事项自理。
  (五)未尽事宜,请向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咨询。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放 电话:43737680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