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天下大足总第594期 >2024-11-08编印

跨越26年的执行
刊发日期:2024-11-0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新渝报记者张玮通讯员杨天萧实习生宾振宇
  “叔叔,我岳父拖欠你这笔钱这么多年,确实很抱歉。他现在身体不好,但他叮嘱我一定要把这事情解决好。”
  “解决了就好,听说你岳父病了,请你代我问候一下他,祝他早日康复。”
  ……
  近日,大足区人民法院通过“科技查询+文化教导”,成功执结一起长达26年的执行案件,圆满兑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1995年,重庆某彩印厂接到某食品厂委托,为其加工一批食品包装袋,后双方对账,某食品厂欠某彩印厂加工费13559元。
  1996年,某彩印厂就这笔加工费向法院起诉,因某食品厂已解散,此案被告为某食品厂合伙人李某、秦某、慕某、江某四人。法院判决四被告支付13559元的加工费以及利息、滞纳金。其中,慕某和江某偿还了部分加工费,李某和秦某未履行。
  某彩印厂就剩余案款申请执行,随后其申请人经法律程序由某彩印厂变更为其厂长鄢某。但因当时条件限制,法院未能找到李某和秦某的财产信息,本案一直未能执结。
  时间来到2024年,申请执行人鄢某再次申请恢复执行时,大足区人民法院通过全渝数智法院系统大数据抓取查询,终于找到了两名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从两人的银行账户中扣划约3.1万元到执行账户。
  然而,本案由于历时太久,滞纳金与利息累积颇多,法院扣划的案款也不足全额兑现。
  几经辗转,执行干警找到了秦某,此时他身患重病正在住院治疗。执行干警先是慰问了秦某的病情,随后通过讲述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信”“义”精神,劝说秦某主动履行剩余案款。
  26年后,秦某已步入老年,此时的他也不愿再背负“老赖”之名,遂委托其女婿来到法院,与申请人鄢某进行沟通。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鄢某答应免除部分利息,秦某女婿将剩余约0.6万元的案款当场支付给鄢某。
  至此,本案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