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天下大足总第593期 >2024-11-07编印

川渝公益诉讼首次跨区域同案同处
共护农村老人个人信息安全
刊发日期:2024-11-07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新渝报讯(记者毛双张玮实习生宾振宇)在数字化时代,相比操作复杂的智能手机,老人群体又以农村老人为主,他们更喜爱价格实惠、功能单一的老年机。这一数量庞大又容易被忽略的老年机用户,却被一群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牟利的不法分子视作“金矿”。11月1日,在《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三周年之际,一起涉及川渝两地上万名老人的跨区域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在重庆市大足区和四川省资阳市同日开庭审理。这也是川渝公益诉讼首次跨区域同案同处。
  案件被告之一陈某某是大足区某乡镇居民。2021年9月,陈某某在网上看到他人发布的一则“拉新”广告,对方声称,可以采用送礼品的方式去获取老年人的手机号码、验证码用于注册相应软件App,注册成功即可结算获利。上手后,陈某某陆续发展了15名熟人为下家,在大足区、资阳市多个乡镇以同样的方法进行“拉新”获利。
  “盯住老年机,老年机只能接打电话,不能联网,基本没有注册过任何软件。”“赶场天人最集中,尤其是农贸市场和菜市场,不要去太繁华的地方,容易被查。”……为了能套取更多电话号码,陈某某等人根据前期摸索逐步探索出了“骗号”对象的精确定位。
  短短5个月,陈某某等16人在川渝两地多个乡镇赶场日打出“公司搞活动,免费送纸巾”等口号,骗取上万名老人的电话号码用于注册App。
  2022年1月,陈某某团伙被资阳市安岳县当地派出所查获并到案接受调查。经审查,2021年9月17日至2022年1月6日期间,陈某某等16人共计获利76万余元。2023年4月3日,本案16名当事人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安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事徒刑(均为缓刑),并处3万—30万元不等的刑事罚金。
  刑案告一段落,但陈某某等人侵害众多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民事责任不容逃避。由于陈某某等人的侵权行为跨越川渝两地,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管辖规定,2024年初,资阳市检察院将案件中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均在重庆的部分,作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至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尽管案情清晰,但侵权行为跨越川渝两地,如何协调川渝两地案件司法尺度、办案认识分歧,力争做到同案同处?
  为此,两地检察机关主动探索办案新路径,今年7月,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资阳市人民检察院成立联合办案组,人员共用、证据共享,根据侵权行为地分别立案、协同调查,同步推进办案进程。同时,为确保同案同罚,起诉前,两地检察机关多次联席讨论、公开听证,解决了认识分歧,统一了司法尺度。
  11月1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诉陈某某等7人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庭审理。庭审现场,在法院的主持下,公益诉讼起诉人与被告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要求被告在本案裁判生效后3个月内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根据各人侵犯个人信息的数量印制个人信息保护警示宣传单,一年内参加3次检察机关指定的公益活动。
  据了解,该案是跨川渝区域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系列案件,也是两地检察机关首次就关联案件以统一的法律适用,统一的诉讼请求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第一案,有力推动了川渝公益保护法治一体化。
  “该案背后折射出的是我国含农村在内的偏远地区老年群体的个人信息保护漏洞,经深入分析研判,我们发现老年用户虽然对一些常见诈骗套路有所警惕,但对本案中的违规收集个人信息行为毫无戒备,甚至不理解什么是个人信息保护。”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承办检察官黎琳说。
  针对老年群体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薄弱现象,庭审当日,检察机关特意邀请50名75岁以上老人及部分受害人到场旁听,并以该案为契机,向他们上了一堂生动的老年个人信息保护法治课。庭审结束后,公益诉讼检察官们向老年人发放了个人信息保护及反诈相关宣传手册。
  “天上不会掉馅儿饼。我回去要告诉家人和朋友,不要把个人信息、身份证等随意传给别人。”大足区棠香街道金星社区居民李德友说。
  此外,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联合重庆市公安局反诈中心,创新改编本案案情,特别制作一期《老年机用户“福音”:免费送抽纸》宣传视频,以检察温度着力维护老年群体合法权益。该视频于2024年11月1日,在川渝两地、检警两线各大官方平台同步上线,共同筑牢川渝两地银龄老人个人信息保护防护网,奋力书写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检察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