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9日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邢晓华为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和信访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曾相强为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蒋爱廷为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谭鸿雁为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龙水人民法庭庭长;
胥杰为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三驱人民法庭庭长;
税云鸿为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瞿杭为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万古高新区人民法庭副庭长;
李玉国为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宋雪、刘婷婷、唐光吉为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谭林为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二、免去
陈仲明的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和信访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曾相强的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吴振亚的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龙水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蒋爱廷的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三驱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谭鸿雁的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黎朝廷的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胡世友的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龙水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税云鸿的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万古高新区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唐红志、王敏的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特此公告。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