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要闻总第528期 >2024-08-01编印

开全国先河!川渝跨省协同为川剧保护传承立规
刊发日期:2024-08-01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上接1版)
  川剧繁荣发展的关键在于人。条例注重川剧推广传播,围绕“有人看”,规定市、区县政府应当将川剧保护传承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和公共文化服务目录,采取政府购买等方式,组织川剧艺术表演团体到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和其他基层单位开展巡演,开展公益性演出活动和川剧优秀剧目惠民演出。
  围绕“有人学”,条例规定教育等部门要将川剧纳入美育教育体系,因地制宜开展川剧教育活动;支持建立川剧传承艺术特色学校,搭建川剧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展示平台,举办中小学川剧传习普及展演活动;支持学校建立多种类型的川剧兴趣小组、校园川剧社团、川剧工作坊等。
  围绕“有人传”,条例规定应当结合节庆、民俗、赛事、会展等活动展示展演川剧艺术;鼓励和支持推出具有川剧艺术特色的旅游演艺项目、沉浸式体验场景和主题旅游线路、研学旅游产品;鼓励培育川剧旅游品牌,开发文化创意产品与服务。
  为促进川剧传播普及,条例从演出交流、理论研究、展演展示等方面进行了规定,特别强调市、区县(自治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川剧传播推广、展示展演等活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开展川剧公益宣传免费刊播川剧资讯。鼓励川剧艺术表演团体与互联网平台、技术机构合作,建设在线剧院、数字剧场,制作适合网络观演的川剧剧目、动漫、影视剧和短视频等优秀作品。
  此外,条例还规定,梁山灯戏、秀山花灯、酉阳阳戏等重庆其他地方戏曲剧种,参照本条例开展保护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