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要闻总第504期 >2024-06-28编印

川渝检察机关携手保护世界文化遗产
刊发日期:2024-06-2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新渝报讯(记者张玮毛双熊敏秀实习生杨佳馨)6月26日,川渝世界文化遗产检察保护协作会暨中小石窟寺保护专项监督启动仪式在重庆大足区举行,围绕检察机关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推动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和川渝石窟寺国家遗址公园建设,加强世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开展中小石窟寺保护专项监督等方面进行交流协作。
  全国政协委员彭静,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副厅长曹鎏,重庆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大槐,四川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王疆立,四川省文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濮新,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二级巡视员谭京梅,大足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烈,大足区检察院检察长孙琳,合川区检察院检察长杨洪广,大足石刻研究院院长蒋思维,重庆市人大代表段辉琴等参加活动。
  川渝两地文化一脉相承、互相浸润,在历史长河中形成了独特的“巴蜀文化”,留下了乐山大佛、大足石刻、三星堆遗址等世界文化遗产和全国重点文物。
  石窟寺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文物局全国石窟寺专项调查统计,全国现有石窟寺及摩崖造像近6000处,川渝地区共有石窟寺(含摩崖造像)2850处,其中四川省2134处,重庆市716处。
  川渝世界文化遗产检察保护协作是川渝协作的重要内容。此次川渝两地检察机关协作,双方将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以更高的站位、多层面的联动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继续加大沟通会商、线索移送、信息通报、办案协作等方面的工作力度,健全文物保护的融合履职、全方位立体监督工作模式;加强协作配合,深入调查研究,探索精准履职切入点和着力点,推动公益损害问题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围绕文化遗产“本体”和“风貌”两个方面,突出受损“实害”与“风险”两个重点,统筹“事后救济”和“事前预防”两种方法,全面、系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曹鎏希望,川渝检察机关以开展专项行动为契机,构建跨省域世界文化遗产检察保护的协作配合机制,积极主动与文旅部门完善协作机制,实现1+1>2的效果,并以此次建立协作机制、中小石窟寺保护专项行动为着力点,切实落实各项任务部署,高质高效办理一批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件,以鲜活的办案实践贡献川渝检察智慧。
  此前,四川省乐山市人民检察院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三分院、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检察院与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检察院已开展川渝两地检察机关协作;本次会议签署了《川渝检察机关联动保护世界文化遗产框架协议》,将开启检察公益诉讼助力世界文化遗产及中小石窟寺保护新征程。
  活动现场,世界文化遗产地检察机关代表分享经验交流发言,文物专家作了专题讲座,与会人员还参观重庆市检察院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益心为公”志愿者,川渝文物保护执法部门、川渝地区文博研究单位、四川省检察机关、重庆市检察机关相关人员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