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天下大足总第493期 >2024-06-13编印

刑满释放不思悔改
一男子“重操旧业”再获刑
刊发日期:2024-06-1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新渝报讯(记者张玮通讯员邓磊)因诈骗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重操旧业又骗人钱财,最终再入囹圄。近日,大足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以诈骗罪依法判决被告人芦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
  据了解,被告人芦某曾于2022年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然而,刑满释放后,芦某游手好闲,经济上陷入拮据,又萌生了“捞偏门”的想法。
  2023年11月,芦某从他人处购买非标电线若干,并准备安全帽一个、反光背心一件、对讲机一部等工具,在江津、大足的偏远农村,冒充高速公路、铁路在建工地的工作人员,通过劣质非标电线冒充“工地上的优质电线”骗取当地居民钱财。
  芦某运用上述手段,实施诈骗3次骗取钱财275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芦某虚构事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结合其累犯、认罪认罚、退赔等情节,遂作出前述判决。
  承办法官提醒广大市民,近年来,诈骗手段不断变化,以蝇头小利、钓鱼回转方式骗取钱财的骗术逐渐增多,这种手段包括赠送低价礼物、实际无价值的物品宣扬高价打折出售、充值返利等等,在养老诈骗和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体现得尤为明显。大家要擦亮眼睛、管好钱包,切勿相信天上掉馅饼的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