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综合总第474期 >2024-05-16编印

“昔日狱友”合伙盗窃民警破案挽损
刊发日期:2024-05-16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新渝报讯(记者张玮实习生宾振宇)“这块手表当时我花了8.8万元买的,太感谢警察同志了……”日前,市民马先生拿到被盗的财物激动不已,给双路派出所送上感谢的锦旗。
  据介绍,1月19日上午8时许,大足区公安局双路派出所接群众电话报警,称位于大足区双路街道双鹿花园的售房部被盗。
  民警赶到现场,报警人马先生清点后统计,他放在售房部的手表、金项链、香烟、白酒、彩灯、话筒以及若干现金被盗走,其中一块手表为劳力士。
  民警对现场进行勘察,发现盗窃前科人员李某、阳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通过一标三实查询到犯罪嫌疑人李某在大足区龙岗街道的暂住地址后,民警在该处进行蹲守,并于1月23日将李某、阳某二人抓获,查获部分被盗赃物。
  到案后,两人如实供述在双鹿花园售房部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
  据交代,2023年,两人先后因涉嫌盗窃罪被大足区人民法院判刑,服刑期间,两人因是老乡相识。2023年底,两人先后刑满释放。由于都没有经济来源,两人便商量“重操旧业”。戴上黑色鸭舌帽和口罩,一番伪装后,两人骑乘三轮车四处寻找作案目标,接连在万古、双桥等地的工地上实施3次盗窃,盗走近100公斤电线、铜线,后售卖获利5500元。
  赃款很快被挥霍一空,两人又在双路街道寻找作案目标。当晚途经双鹿花园售房部时,发现售房部没有开灯,于是下车前往,翻窗而入,盗走了房间内的手表、金项链、香烟、白酒、彩灯、话筒以及若干现金。后经鉴定,被盗财物价值10万余元。
  目前,李某、阳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大足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住所及办公场所尽量不要存放大额现金,贵重物品建议锁在保险柜内,出门时务必关好门窗,如发现被盗要立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