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渝报讯(记者邓小强)4月12日,大足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召开检查《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区内10多家责任单位相关情况汇报。
会上,大足区政府办公室、区教委、区城管局等各责任单位相关负责人,依次就《条例》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等情况作了现场发言和书面汇报。
近年来,大足区对照《条例》要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为重要抓手,构建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文明办(创文办)组织协调、部门街道各负责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文明提升工作格局,通过正面宣传教育、组织活动培育、依法整治惩戒不文明行为等综合手段,促使市民文明素养整体提升。
听取汇报后,检查组认为,各责任单位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措施扎实有力,效果可圈可点,市民文明素养的提升看得见,社会文明风气持续改善。
检查组要求各级各部门思想认识要到位,把实施《条例》与坚持五位一体、四个全面、写好三篇大文章、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结合起来,实现同部署同保障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组织工作要到位,形成各单位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的良好局面;宣传教育要到位,通过全面立体宣传,引导市民争做文明市民;措施保障要到位,确保基础设施建设、活动开展有序推进;典型引导要到位,通过选树更多的文明家庭、大足好人,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大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泽贵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