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渝报讯(记者张玮通讯员朱倩)近日,大足区龙岗街道的居民彭某遇到了一件烦心事,他的手机维修门市在某栋商住一体房屋的1楼,2—6楼有一条共用的排污管道,供每层楼的住户排放生活污水,该管道经过彭某门市,但他没有使用。
日前,该排污管道由于堵塞问题,2—6楼住户们打算共同集资找维修工人疏通,最后由2楼住户于某出面,找到工人吴某来疏通管道。
然而,吴某在疏通时操作不当致水管破裂,污水浸入彭某的门市,损坏了存放在里面的部分商品。
彭某随后向辖区派出所和社区反映,要求于某赔偿损失,社区组织双方调解无果。
2023年10月,彭某将于某起诉至大足区人民法院,要求对方赔偿损失2万元。
于某表示,认可应对彭某损失进行赔偿,但彭某清点损失时没有通知楼上住户共同见证,对其主张的损失金额不予认可。另外,疏通管道是楼上住户共同的决定,彭某的损失应当由楼上所有住户和工人吴某共同赔偿。
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法院联系到当事人所在街道的司法所,对彭某的损失进行了勘查鉴定,并组织彭某及楼上住户到司法所进行调解。
调解现场,承办法官和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向双方解读法律规定,引导双方合理表达诉求,相互理解包容。在工作人员的调解下,2—6楼住户和工人吴某同意每人出资833元,以于某的名义共计赔偿彭某4998元,并当场兑现。
至此,这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