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天下大足总第448期 >2024-04-03编印

发现孩子非亲生赠与他的房子还能要回吗?
刊发日期:2024-04-0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新渝报讯(记者张玮通讯员喻才能)生活中,一些夫妻在离婚时,会通过将财产赠送给孩子的方式来解决双方因分割财产时产生的分歧。但近日,大足市民李先生遇到了烦心事,他赠送了两套房子给儿子小李后,发现小李并非其亲生。李先生烦恼许久,最终选择来到法院,请求撤销赠与行为。
  据法院介绍,2018年,李先生与妻子张某协议登记离婚,约定由李先生抚养儿子小李,并将夫妻名下两套房产归小李所有。
  后来,李先生听到一些流言蜚语,说他们不像父子。心生怀疑的李先生便带着小李去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排除李先生为小李的生物学父亲。
  李先生感到遭受欺骗,遂诉至法院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书中的赠与意思表示。
  大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因基于重大误解而产生的民事法律行为,赠与人可行使撤销权。原告李先生同意在离婚协议中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案涉房产赠与给小李,是基于小李是其亲生子女的认知。而李先生、小李经鉴定无血缘关系,符合法律规定的“重大误解”之意。同时,鉴于房产在赠与前系李先生、张某共同共有,对于共同共有财产的处分,需各共有人一致意见才能作出,而张某对重大误解事由负有过错,撤销赠与的效力应及于整个赠与行为,故法院支持了李先生的诉讼请求,判决撤销了对小李的全部房产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