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要闻总第421期 >2024-02-26编印

新闻快递
刊发日期:2024-02-26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近日,市医保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1月23日,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称,《通知》明确,从3月1日起,在3级(重度失能Ⅰ级)、4级(重度失能Ⅱ级)、5级(重度失能Ⅲ级)可按规定享受待遇的基础上,将2级(中度失能)按规定纳入待遇享受范围。 据第1眼-重庆广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