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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
出台食品安全“吹哨人”制度
刊发日期:2024-01-25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綦江日报记者刘彤
  日前,綦江区市场监管局印发《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吹哨人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以制度保障、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内部员工作为“吹哨人”,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各环节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存在专业性和隐秘性,动员内部员工进行投诉举报,是揭露行业潜规则、弥补监管缺口、降低监管成本、震慑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者的有效手段。前不久,綦江区市场监管局就通过食品生产企业内部员工的举报,查处了一起企业使用过期原材料的案件。
  “接到举报后,经调查举报人为该公司的员工,举报情况属实。”綦江区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王登国告诉记者,“当事人多次利用过期的原材料组织生产,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对当事人给予了20倍的处罚,并依法对违法生产的食品进行了处理,同时按有关规定对‘吹哨人’给予了相应的奖励。”
  据悉,綦江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市率先出台《制度》,旨在进一步规范“吹哨人”的举报方式、奖励金额以及个人信息保密等相关制度。同时,《制度》还明确了“吹哨人”是指受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雇佣,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包括违法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违法行为的组织者。
  綦江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规定,“吹哨人”可获得普通举报2倍的奖励,每起案件奖励的上限金额为100万元。举报的方式可以是实名举报也可以是匿名举报,“吹哨人”与受理部门约定举报密码,替代其真实的身份。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吹哨人”的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进行保密,工作人员泄露相关信息将面临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