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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大足区龙岗中心卫生院医务人员正在向群众宣传职工医保门诊共济福利政策。《重庆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已于今年1月1日实施,大足区各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疑惑等形式,向过往群众详细讲解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及住院报销政策。 新渝报记者谭显全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