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渝报讯(记者张玮通讯员姜建)2023年7月6日,本报报道了大足警方成功侦破一起网络盗版电影音乐案。日前,该案在大足区人民法院审结,这也是大足区首例侵犯著作权案。
据了解,2022年11月,警方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网上售卖盗版影碟。大足警方迅速行动,集约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一举抓获邓某某等犯罪嫌疑人5名。
经法院调查发现,2019年底至2023年2月期间,被告人邓某某以营利为目的,购买电脑、刻录机、打印机等硬件设备,聘用多人在自己家中制作盗版电影硬盘和光盘,并通过开设淘宝店铺以及自行搭建网站的方式,贩卖其刻录的盗版电影、电视剧、演唱会,非法经营数额达243万元,被告人邓某某从中非法获利13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邓某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视听、音乐作品,非法经营数额达243万元,其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遂判处被告人邓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承办法官表示,盗版的存在影响了正版作品的销售,损害了著作权人的利益,破坏了市场的正常运行,影响了市场主体的创新动力。公正合理保护知识产权,能够更好激发企业、个人创新动力的内在需求,促使更多优质创作进入市场,从而推动产业繁荣发展。企业、个人应当正确认识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法律风险,杜绝侥幸心理,自觉维护版权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