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渝报讯(记者张玮通讯员董琴)近日,大足区人民法院接到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的协助申请,帮助江油市人民法院成功拘留一名拖欠货款的被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某电力线缆制造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与被执行人黄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黄某未主动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黄某对江油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置之不理,还以外逃的方式躲避执行义务。近日,江油市人民法院查到黄某在大足区的行踪,遂向大足区人民法院提出协助申请,对黄某采取强制措施。
收到江油市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函后,大足区人民法院第一时间与其干警取得联系,了解案件情况与被执行人情况。随后两地法院干警缜密部署,联合蹲守,终于发现了躲藏的黄某。
抓住黄某后,两地干警现场释法劝导,黄某仍执迷不悟,拒绝履行执行义务,江油市人民法院遂对其作出拘留决定。随后,大足区人民法院配合江油市人民法院办理好相关移送准备工作,将黄某送拘到大足区拘留所。
大足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配合江油市人民法院实现异地跨省执行,实现了“1+1>2”的执行效果,以实际行动捍卫了司法权威。接下来,该院将秉持“全国法院一盘棋”的理念,深化执行协同联动工作,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期待,为唱好“双城记”、建好“经济圈”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