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天下大足总第377期 >2023-12-20编印

出售55张电话卡获利4000元
警方破获一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刊发日期:2023-12-20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新渝报讯(记者熊敏秀张玮)出借银行卡或手机卡,就能获得好处费?将“卡”“借”给别人,躺着就能赚大钱,你有被诱惑到吗?千万警惕,把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等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极有可能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便利,成为犯罪分子的“工具人”。近日,大足区公安局宝兴派出所接上级线索分析研判,成功破获一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案件。
  据介绍,29岁的蒋某(化名)待业在家,今年7月,经人介绍,偶然得知了“出售出借电话卡”的“新业务”。于是,他在明知他人收购手机卡可能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情况下,仍然使用本人的身份证办理了6张手机卡。
  此外,他还以300元-500元不等的价格,从杨某等12人手中购买了49张电话卡,然后再出售给他人,并获利约4000元。其中一张手机卡被直接用于实施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造成受害人赖某被骗245003元。
  警方调查发现,本案中非法出售、出借电话卡给蒋某的人多是其亲友。蒋某利用了亲友的信任以及他们对法律知识的不了解。目前,蒋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日常生活中,广大居民应当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不要被不切实际的高额利润所诱惑,随意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身份信息、银行卡、电话卡等,以免成为犯罪分子实施违法犯罪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