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看重庆总第367期 >2023-12-06编印

綦江
发放首笔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
刊发日期:2023-12-06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綦江日报记者谢鹏飞
  近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綦江区分中心了解到,綦江区已连续为2名灵活就业人员发放了首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共计45.7万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比商业性住房贷款有较明显的优势,可大大减轻购房人的还贷压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綦江区分中心业务一科科长唐亮告诉记者,“此次发放的两笔贷款共为灵活就业缴存人节省住房贷款利息支出5.78万元。”
  据了解,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缴存公积金起,满两年后就可办理公积金贷款,可享受个人最高50万元、夫妻参贷最高10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用于购买首套刚需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贷款年利率首套房3.1%,二套房3.575%,比商贷利率至少低一个百分点。
  重庆市作为全国首批6个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城市之一,自2021年8月以来,綦江区已有7400名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缴存了公积金,实际缴存5556人,缴存金额932万余元。
  唐亮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试点政策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公积金制度受益群体,帮助更多灵活就业人员实现安居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