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要闻总第341期 >2023-10-31编印

11月新规来了
刊发日期:2023-10-31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重庆日报记者黄乔 11月即将开始,多项新规开始执行,哪些内容与你我有关,一起来关注吧!

五种情形将补收车辆通行费
  《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办法》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了解,在运营管理方面,该办法对收费管理、车道设置、服务区管理、清障救援服务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该办法规定,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国家收费公路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有关规定补收车辆通行费:无通行卡的;持调换或者伪造的通行卡的;故意损坏、屏蔽通行卡,或者干扰收费系统、设施的;假冒享受通行费减免政策车辆的;采取其他方式偷逃通行费的。
  对依法应当交纳而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高速公路经营企业有权拒绝其通行,并要求其补交车辆通行费。
  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发现为了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实施故意堵塞收费道口、强行冲卡、殴打收费人员、破坏收费设施或者其他扰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1类事项将进行审计监督
  《重庆市审计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强调审计机关依法对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管理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源、国有资产的单位进行审计监督。
  该条例规定,审计机关依法对国有企业、国有金融机构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以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情况,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社会救助基金、社会福利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彩票公益金、住房公积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及其他公共资金的财务收支情况等11类事项进行审计监督;建立跟踪审计制度,明确审计机关可以对重大经济社会政策措施、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突发事件等进行跟踪审计。

规范电动车产业市场秩序
  11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四项电动车国家标准正式实施,这四项标准分别是《电动自行车通用要求》《电动自行车乘员防护总成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系统安全要求》以及《电动自行车标志要求》。
  这些标准对电动车的设计制造、安全性能、电池系统和标识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规定,涉及电动车的车把、锂电池、总线、电子控制系统,有利于规范电动车产业市场秩序,提高电动车的安全性。

确定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的原则
  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国家标准《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局部修订的条文,自11月1日起实施。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确定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的原则,增加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分级,提出城市居民生活一级用水量和二级用水量的指标上限值。

放宽境外机构入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准入条件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自11月10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持续扩大对外开放。进一步放宽境外机构入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准入条件,允许境外非金融机构作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资人,取消境外金融机构作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资人的总资产要求。

全方位立体化观测自然保护地
  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了《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技术规范》,11月1日起施行。
  该技术规范规范了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的指标、技术方法、质量控制要求等。在指标方面,包括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环境质量、自然条件与灾害和人为活动等5个方面,设置12类一级指标、24类二级指标和50类三级指标。
  该技术规范兼顾生态系统多样性和物种多样性,将综合“天空地”各种观测技术手段,对自然保护地进行全方位立体化观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