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6:渝报深度总第334期 >2023-10-20编印

猛犬伤童的背后是管理“掉链”
刊发日期:2023-10-20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文明养犬任重道远。朱慧卿作/新华社

文明养犬任重道远。朱慧卿作/新华社

  

  “狗主人重判,小宝贝太可怜了”“不是歧视,请养狗的业主都拴绳”“我不敢让孩子一个人下楼了”……这两天,成都市崇州市“狗咬女童”事件引发热议,各社交平台大家议论纷纷,不少家长忧心忡忡,担心自家孩子的安全。
  我们先来简单回顾一下这起事件:10月16日上午,崇州市某小区内,两只未拴狗绳的大型犬对经过的女童及其母亲进行撕咬。撕咬造成女童右肾挫裂伤,且全身多达20多处咬伤,最长的有8厘米。目前,狗主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我想,每一个善良的人,看见女童身上的20多处咬伤,都会忍不住痛骂狗主人的散养行径。而在看完监控视频后,目睹2岁女童被恶犬狠狠撕咬,大家也会隔着屏幕萌发同情之心,因为这本是一场可以避免的悲剧。
  近年来,恶犬伤人的事件时有发生,且不少被攻击的对象都是幼童。比如2021年2月6日,湖南省长沙市某小区一女孩,被未拴绳的法斗犬追赶撕咬,导致女孩身上多处受伤;2022年8月31日,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一位5岁的小女孩,被阿拉斯加犬咬伤面部致毁容……
  每次狗伤人事件之所以都引起民意汹涌,是因为不少狗患背后是人祸——不规范养犬。要营造安全的生活环境,就要各方一起努力,不让管理“掉链”。
  从完善法规而言,养犬管理法规需要及时完善。当前,许多城市的养犬管理都和成都一样:划定限养区和非限养区,限养区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虽然此次事件发生的小区为非限养区,但我们要明白,划分限养区和非限养区的《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于2010年施行,至今已13年。13年时间里,成都市已发生巨大变化,一些之前的非限养区,也随着城市的扩容逐渐成为人口密集区域,理应及时调整为限养区。
  我们看到,此次事件涉事狗之一的罗威纳犬,并不在现行的成都禁养名单中;但在北京、上海、杭州、重庆、西安等地,罗威纳犬都在禁养之列。造成这一差异的根本原因,也在于成都禁养犬种界定,目前仍沿用的是13年前旧标准。
  从执行层面而言,定期检查制度应适时出台。根据相关统计,中国养猫养犬家庭数即将突破8700万户,数量不可谓不庞大。而随着生活方式的变化,如今城市居民往往大门紧闭,连隔壁邻居是谁都不清楚,更不清楚其家里有几只狗,这就为狗患埋下了隐忧。
  虽然很多家庭会遵照相关规定,主动到公安机关为宠物登记;但每个人素质不一,难免有漏网之鱼,以及故意为之者。面对庞大的养猫养犬家庭数,公安、城管、街道等部门不能视而不见,而应主动作为,定期进行检查:疫苗是否接种、烈性犬有多少只、是散养还是圈养……试想,若崇州市之前有开展定期检查,悲剧或许就可避免。
  此外,城市流浪狗的收容整治也应纳入相关部门的日常工作,并在执行层面常态化地开展,为市民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城市生活环境。
  从现实兜底而言,物业应成为有效的补位者。每次发生小区狗伤人事件,物业是否担责都成为舆论焦点。尽管有律师分析认为,此次事件中,物业公司的责任还要视情况而定,但这不失为一次良性的舆论推动。
  维护业主权益,物业责无旁贷。小区宠物管理,应是物业公共管理的重要范畴。相关小区物业和业委会应制定小区宠物管理规范,创新方式方法,加强对业主养狗行为的日常监督,让依法养狗、文明养狗的理念深入人心,更让每一个业主在公共空间安全无虞,不用提心吊胆。
  每一个生命都值得尊重,每一次教训都必须吸取。
  虽然目前还不清楚狗主人唐某会受到何种处罚,但“遛狗必须拴绳,拴绳才能遛狗”应成为养狗人士的道德标准、养宠准则,更应成为法律条文,并像“开车不饮酒”一样被付诸实践。
  由此观之,其实城市宠物管理,已成为一个亟须关注与解决的社会治理问题。比如宠物传染病危害,宠物产生的噪音污染,以及私自饲养未经批准的外来物种造成的安全隐患等等,都应该借助此事的发生,纳入一体化推进、系统化解决的范畴之内。
  今年上海“两会”期间,有人大代表建议制定《上海市宠物管理条例》。从“养犬条例”到“宠物管理条例”,不仅是文字之变,也是管理对象之变,更是管理理念之变。
  希望这一开风气之先的建议,能唤醒更多人关注城市宠物管理的意识,能推动更多相关部门关注这一总是被遗忘的社会治理领域,并一步步付诸实际行动,让城市环境更安全、更和谐。据上游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