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要闻总第223期 >2023-05-10编印

一批国家级重点专项启动申报
我市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可根据指南要求进行申报
刊发日期:2023-05-10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重庆日报记者张亦筑 5月8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科技部近日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二批港澳台项目申报指南,我市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可根据指南的具体要求进行申报。
  据了解,各申报单位应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聚焦指南任务,整合优势创新团队,集中力量联合攻关。此次申报还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并积极吸纳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攻关。
  根据要求,此次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具有良好国际合作基础,运行管理规范。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
  据悉,此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有意申报的单位需于6月2日16时前,港澳台项目申报单位于6月27日16时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 service.most.gov.cn)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至市科技局,再由市科技局开展审核推荐工作。相关详情可登录市科技局官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