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要闻总第216期 >2023-04-26编印

新生儿入户实现“出生一件事”联办
刊发日期:2023-04-26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重庆日报记者周松
  4月24日,记者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获悉,在多个区县试点运行基础上,新生儿入户融入“出生一件事”联办工作已全面推行。现在只要在国内助产机构出生的一周岁以内婴儿,其父母一方户口在重庆的,婴儿父母可通过“渝快办”电脑端或“渝快办”App线上申报“出生一件事”,或到各区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线下申报“出生一件事”,即可实现新生儿落户重庆。
  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出生一件事”中,新生儿只有在登记户口、编制公民身份号码后,才能继续联办医保参保、缴费、社会保障卡申领等事项。为加快推进“出生一件事”进程,市公安局持续深化户籍管理“放管服”改革,会同相关部门、技术单位反复研究,减少了办理环节、突破部门间的信息壁垒,积极推进新生儿入户融入“出生一件事”联办。
  公安机关改进了以往“公安派出所受理——区县公安机关审批——派出所办理”的传统工作模式,将所有通过“渝快办”App或“警快办”App线上申报的户口事项,统一改为“区县公安机关受理审核——派出所办理”的模式,减少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同时,公安机关打破以往派出所户口专用印章不能异地调用的限制,升级户口专用电子印章系统,新增区县(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网上跨区域、跨层级调用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功能,由各区县公安机关户政窗口打印婴儿“常住人口登记卡”和本户“全户人口增减记载”,统一转交至各区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再发放给申报人。
  此外,公安机关通过与卫健、民政等部门加强协作,实现数据共享,借助人脸识别、电子证照、电子签名等信息化手段,实现了自动获取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等证件电子证照,公安机关直接打印电子证照存档备查,不再存查纸质“出生医学证明入户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