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天下大足总第209期 >2023-04-17编印

跨越3600多公里联合帮教
渝新两地检察机关助“迷途”未成年人重回正轨
刊发日期:2023-04-17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新渝报讯(记者 毛双)“要继续遵法、学法、守法、用法,遇事沉着冷静,多和家人商量沟通……”近日,大足区检察院“莎姐”检察官黎佳通过微信对远在新疆阿克苏地区的小龙(化名)说。
  这是黎佳在帮教结束后的第3次跟踪回访。而这一切,还得从重庆、新疆检察机关一场跨越3600多公里、长达7个多月的跨省联合帮教说起。
  小龙曾是一名留守少年,初中毕业后以打零工为生,后逐渐结交上社会闲散人员。2021年8月,小龙一时冲动之下,参与群殴,并造成人员轻伤。2022年5月,公安机关以涉嫌聚众斗殴罪移送至大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随后,“莎姐”检察官黎佳委托司法社工组织对小龙开展社会调查发现,此次犯罪除法律意识淡薄、存在从众心理且一时冲动等原因外,家庭教育监护的缺失也不容忽视。鉴于小龙在审查起诉环节自愿认罪认罚,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亲属表示愿意管教,具有帮教条件,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
  如何开展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成为随之而来的一个难题。经了解,小龙在本地仅有的亲属为年迈多病的爷爷,无法有效协助开展监护考察,而他的父母在新疆喀什地区务工,姐姐在邻近的阿克苏地区经营着一家餐饮店。经与小龙本人及其近亲属、新疆阿克苏地区检察机关反复沟通、协调,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小龙跟随其姐姐在阿克苏市生活,在该地开展附条件不起诉的跟踪考察。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就是要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小龙的失足和长期的亲情缺失、教育缺位分不开。”经综合考量,2022年6月,大足区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确定了7个月的考验期,并联合开展异地帮教。
  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重庆大足、新疆阿克苏地区两地检察机关的心是相通的,并顺利达成了附条件不起诉监督异地考察协议。
  在接下来的7个月里,两地检察机关采取“线下督导+线上辅导+家庭教育指导”的工作模式,建立名为“渝新护成长”微信群,通过微信群互通信息,共同对小龙实施精准全程跟踪帮教,引导小龙重回“正途”。阿克苏地区检察机关定期当面开展普法教育和心理疏导,督促小龙定期接受矫治和教育、参加相关青少年活动等,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在微信群进行通报。
  在一次次线上帮教、普法学习、思想汇报中,黎佳没有因距离而懈怠帮教的“步伐”,潜移默化地改变着小龙的不良认知,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对小龙监护人的家庭指导教育也持续进行着。
  2023年1月底,大足区检察院收到阿克苏地区检察机关发来的异地协作回复函,确定小龙在附条件不起诉期间能够遵守法律法规,未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随后,黎佳采取远程宣告的形式,依法向其宣读不起诉决定。
  目前,小龙每天在姐姐的店里踏实工作,远离了不良“社交圈”,重新回到了正常的生活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