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综合总第208期 >2023-04-14编印

高速路上货车自燃 司机三个行为“要不得”
刊发日期:2023-04-14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新渝报讯(记者李东陈柯男实习生宾振宇)近日,在渝蓉高速上发生了一起货车自燃事故,在紧急处置过程中,司机的一些行为导致火势越来越大,险些造成更大的事故发生。
  4月6日20时50分,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大足大队接到报警,渝蓉高速进城方向45公里处,一辆货车起火燃烧,形势危急。
  大足大队民辅警接到指令后,迅即拉响警报赶往现场。“我们到了现场后发现,从应急车道一直到超车道,都有零星的火星散落。起火车辆停在超车道,通过监控视频发现,该车辆是燃烧后滑行到超车道上的。”民警朱珩稼介绍说,“经了解,该车辆在上道之前加了满满一箱柴油,为了避免更大的危险发生,我们将正线拦断,禁止其他车辆进入起火路段。”
  现场民警在后方摆设好警示标志,做好现场封控后,立即拿起车上的灭火器赶到起火点紧急灭火,一直坚守到消防救援人员到来,共同将火扑灭。经调查,该辆拉满货物的货车,是因外来飞火导致的货物起火燃烧,不过,在司机紧急处置过程中,却有明显的错误行为。
  经调查,司机有三个错误的行为,导致火势越来越大。一是他在下车处置过程当中,将后备箱的起火货物往车外扔的时候扔得太近,导致火星飘到了他的车底,进而导致车下面也起了火;二是他虽然拉了手刹,但档位调在前进档,车辆就往前滑行,一直滑到超车道碰到护栏才停下来;三是车辆起火在超车道内,他为了警示后方的车辆,在超车道内向后面车辆挥手致意,这是非常危险的错误行为。
  交巡警提醒,遇到紧急情况,一定要冷静处理,避免忙中出错,造成次生事故的发生。要将车辆停靠到应急车道内,本人撤离到安全地带,迅速拨打报警电话,在车辆后方150米之外摆放警示标志,警示过往车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