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综合总第205期 >2023-04-11编印

无证酒驾还找人顶包 交巡警:罚2000元 两人拘留!
刊发日期:2023-04-11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新渝报讯(记者张玮)近日,在大足区万古风情街,一辆小轿车快速“蛇形”行驶在空荡的街头。行至十字路口时,车辆跑偏车速未减,径直撞向路边停靠的车辆,零件、机油散落满地。过了一会儿,驾驶员挣扎着下了车,摇摇晃晃离开了事故现场……

事发两小时后报警
  事发当天凌晨2时,大足区交巡警支队万古大队民警接报警称在万古镇万安大道十字路口发生了交通事故。随后民警赶到现场,发现两车摆在人行道上,损坏严重,车辆部件散落满地,双方驾驶员都在现场,无人受伤。
  当事人刘某称驾车时打瞌睡没注意,撞到了停在路边的车,想请民警出个事故认定,报保险。
  事发时间是0时,报警时间却是2时,且双方当事人均未受伤、未饮酒、精神正常,为何要隔两个多小时才报警?
  “当时被吓到了,看到对方车上有电话,想先协商解决,不打扰你们休息,结果确实钱太多了,只有走保险。”面对民警的询问,肇事车驾驶员刘某语气急促。

事故疑点重重
  两车受损较重,维修费用近万元,在如此激烈的碰撞下,当事人却连擦伤都没有,肇事的驾驶员刘某目光躲闪,不敢正视民警。根据经验,民警分析这起事故疑点重重。
  针对这些疑点,民警遂对“当事人”车辆情况、行车路线、行车方向等进行详细询问。刘某仅能模糊说出行车路线,对具体行驶方向,出行目的,均无法详细表达,便谎称“撞晕了”“记不到”。
  民警推断,刘某可能并非事故当事人。

无证酒驾还找人“顶包”
  随后,民警调取沿线视频监控进一步确定了肇事车辆的行车轨迹。通过电话询问刘某家人,发现其事发时间在家,明显不符合事故空间关系。
  在证据面前,刘某交代了“顶包”的事实。根据刘某提供的线索,民警成功抓获真正的“肇事司机”李某。
  经询问,李某和朋友在一夜宵摊点吃东西。期间,喝了两杯高度白酒。酒局结束后,李某不顾朋友劝阻,在无证和饮酒的情况下,独自驾车回家。行驶至十字路口时,因酒后意识模糊,操作不当,车辆跑偏后径直撞向停放在路边的小型轿车,并一直推行撞向电线杆才停止。
  当时,李某想到自己驾驶证已被吊销,又是酒驾肇事,肯定会被公安机关严处,保险公司也肯定会拒赔。于是,李某第一时间想到找人“顶包”,这样既不会被处罚,事故又能得到赔偿,他便联系了朋友刘某,二人商量好后,打电话报了警。
  交巡警对李某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测试,测试值为64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同时李某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属无证驾驶。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处2000元罚款,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同时,李某还将赔偿事故造成的损失。刘某协助李某作伪证、“顶包”,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