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渝报讯(记者邓小强实习生兰欣怡)近日,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函,批准同意在大足高新区建设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区(第二批)(以下简称“联动创新区”)。
该函要求,联动创新区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紧扣党中央、国务院赋予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战略定位,全面融入西部大开发、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充分发挥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推进思想开放、协同开放、制度开放,服务带动全域开放,共同打造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
该函要求,大足区人民政府和联动创新区建设领导小组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完善联动创新区建设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力争在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自主创新、联动创新、产业协作、区域协同、营商环境打造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根据该函意见,联动创新区今后将注重发挥特点优势,不断强化自主改革、自主创新,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把联动创新区建设与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等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实施“走出去,引进来”战略,持续优化开放环境,大力拓展国外市场空间;二是要继续以智能电梯、新能源汽摩、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为主导,不断强化集成电路、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三是要依托市场采购贸易试点,积极复制推广海关监管、市场监管、金融创新、服务贸易、税务管理、口岸物流等制度创新成果,助推大足开放型经济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