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综合总第202期 >2023-04-06编印

资阳大足“枫桥式税费争议联合调解室”揭牌成立
重点解决两地群众医保社保异地缴费等难题
刊发日期:2023-04-06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新渝报讯(记者 谭显全)3月30日,资阳、大足“枫桥式税费争议联合调解室”在大足区市民中心揭牌成立。此举标志着四川省资阳市、重庆市大足区两地税务部门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上作出新尝试,在完善基层税收法治建设上取得新进展,在聚焦诉求响应提质方面获得新突破。
  据悉,联合调解室集“税情收集、税法服务、综合调解”等功能于一体,针对办事群众反应的“医保社保缴费”“房产交易过户”等业务堵点、难点问题重点突破。一是对关乎职工切身利益的“用人单位欠缴社保费”问题,联合调解室收集并核实欠费情况后,将欠缴单位名称及时告知税源管理部门,切实履行后续催缴手续,一人一事全程跟踪,及时反馈处理结果;二是在房产交易办理过程中对计税依据、相关政策和应纳税款存在的争议,调解人员会联系第三方评估公司复核评估信息准确性和价格公正性,解读相关政策,提供必要的咨询辅导,全过程公正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办事群众业务办得放心,费用缴得明白。
  “联合调解室聚焦党建引领和强化队伍培养,打造高素质、有战斗力的调解队伍。”资阳市税务局局长高阳介绍,联合调解室采取“党小组—党员示范岗—党员突击队”模式,组织青年党员干部战斗在涉税调解第一线,发挥好青年党员生力军作用。同时,抓好业务能力提升、开展调解案例研读、加强法制理论学习,切实优化税法服务质效、积累矛盾调解经验、增强依法化解纠纷能力。
  “我们始终致力于畅通纳税人缴费人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通道。”大足区税务局局长罗昭强表示,两地税务局积极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税费争议中的运用,构建起“电话+平台+联合调解室+税源管理部门”四位一体的多级联动、线上线下互补的矛盾调解机制,将联合调解室打造成法制建设的前沿阵地、源头治理的坚强堡垒、为民服务的便捷窗口,构架起征纳双方沟通交流的桥梁纽带,共同营造良好税收秩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枫桥式税费争议联合调解室的设立,将从制度机制和实践路径上更好地解决征纳双方争议,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权益,是加强现代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先行先试的有效举措。”大足区政务服务管理办主任蔡明兰表示,将尽快总结成功经验并复制推广,让“枫桥经验”在大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下一步,资阳、大足两地税务部门将继续秉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理念,进一步加强税费争议调解工作方面的务实合作,积极开展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在政策执行标准化、税费征管一体化、办税服务便利化上下功夫,推进便利新举措,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