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天下大足总第156期 >2023-01-31编印

出庭出声出解
大足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刊发日期:2023-01-31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出庭出声出解
大足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新渝报讯(记者犹骥通讯员邢玉玲)昨日记者从大足区司法局获悉,继2021年之后,大足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2022年再次达到100%,成为全市两个行政机关负责人100%出庭应诉的区县之一,并于近期举行的全面依法治市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上得到市委、市政府表扬。
  “告官不见官”,是以前行政诉讼案件中群众长期反映的热点问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要举措,是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法定职责,也是维护司法权威的内在要求和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
  近年来,大足区大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明确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要在行政诉讼中“应出尽出”。根据《大足区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规定,大足区司法局保持与大足区人民法院的行政应诉数据联系,通过电话提醒、出庭人员报备、季度通报等方式督促大足区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大足区还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内容列入年终述职,并纳入全面依法治市考核指标体系。
  “出庭不出声”现象也是大足区着力解决的问题之一。2019年以来,大足区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要在行政诉讼中“出庭、出声、出解”,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区政府负责人均出庭应诉。
  铁山镇三寨村明某某等211人不服大足区政府颁发林权证、玉龙镇溜水社区57人诉大足区政府支付160亩征地补偿款等案中,大足区政府副区长、常务副区长等按规定出庭应诉,倾听人民群众呼声,当场为群众释明,促进矛盾纠纷的解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做好群体性案件的维稳工作赢得了群众基础。
  接下来,大足区将继续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旁听庭审等,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决策和执法、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为全面推动依法治区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