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要闻总第146期 >2023-01-12编印

“萝卜”招标、限制企业跨区流动 这些都属不正当竞争
刊发日期:2023-01-12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上游新闻记者陈瑜
  看似公开招标,却在标书中针对性地设限制性门槛,这样的“萝卜”招标就属不正当竞争。1月11日下午,由重庆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办的“发言人来了”进城乡社区、进产业园区、进大学小区活动在两江新区互联网产业园举行,来自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几位发言人就如何“促进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这一主题,和园区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
  “‘双反(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是维护公平竞争的两把利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反处副处长刘庆表示,市场经济越发展,公平竞争越重要。和企业家生产经营活动相对更近的,就是“政策措施清理”。
  “政策措施清理”全称是“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刘庆举例,比如有的地方政府为了给本地企业创造更多的机会,在招标投标中设置了一些条件和门槛,对注册地在本地区的实行加分政策,限制区外企业参与招投标。又比如对需要办理跨区迁移的企业设置重重障碍,一个企业如果要从A区搬到B区,不仅要面临“迁入迁出两头跑”“往返提档送材料”的麻烦,还有地方政府设置的其他流程上的阻碍。
  去年6月,我市印发通知,要求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对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清理,主要聚焦妨碍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和退出市场的措施、限制商品在地区之间自由流动、违法违规实行差别性和歧视性优惠政策以及不当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
  据悉,在本次政策措施清理过程中,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共清理文件14370件,其中修订废止86件。政策措施的清理,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了更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
  “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是市场公平竞争的‘拦路虎’和‘绊脚石’!”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副总队长胡健禾表示,重庆市市场监管执法总队聚焦供水、供电、供气及“红顶中介”等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垄断协议行为,强化反垄断监管执法。去年,依法查处市场垄断案件6件,办结2件,特别是对重庆某燃气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作出罚款24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同时,总队聚焦教育、医疗卫生、农业农村、政府采购、招投标等行业和领域,重点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2022年共查办不正当竞争案件402件。
  《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处副处长林萌表示,《条例》在借鉴其他省市立法先进经验的基础上,进行了制度创新。例如,确立了竞争中立原则,明确行政机关和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应当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享受平等待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公共政策措施。补充规制了商业贿赂中的受贿行为,对经营者的贿赂行为也进行了规制,实现“行贿受贿一并查”,有利于遏制商业贿赂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