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天下大足总第132期 >2022-12-22编印

大足完善“莎姐”工作机制——
“青春守护神”是这样炼成的
刊发日期:2022-12-22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大足完善“莎姐”工作机制——
“青春守护神”是这样炼成的


□新渝报记者邓小强 在重庆,“莎姐”是全市检察机关从事青少年维权岗工作的检察官的代称,他们专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着力于青少年犯罪预防、致力于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大足区检察院持续完善“莎姐”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为全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的检察保障。
  在涉及未成年被害人的犯罪案件中,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需要得到更多一层的保护。大足区检察院今年与公安局、教委等部门合作,建立案件侦查取证一站式询问机制、完善五位一体救助机制等工作机制,努力给予未成年被害人更加周到细致的保护和更全面有力的帮扶。
  大足区检察院检察二部副主任谭俊介绍,今年该院与大足区公安局签订了针对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进行“一站式”救助的有关合作协议,联合制定了《关于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及信息通报工作办法》。在涉及未成年人的性侵案件发生后,“莎姐”通过案前讨论、提前介入等方式,督促公安机关提高侦查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实现一次性完成对未成年被害人的询问、人身检查、生物检材提取等全部侦查取证工作,避免反复询问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今年,大足区检察院实现了性侵案件的全覆盖提前介入。
  同时,根据大足区检察院与大足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妇联、区心理学协会等多个部门签订的《涉案困境未成年被害人多元综合救助协议》,大足区构建了法律援助、司法救助、政府帮助、心理辅导、社会资助的“五位一体”的全面救助模式,全方位地帮助性侵案件未成年受害人尽快走出阴霾,走向新生。
  在“莎姐”的介入下,大足区校园里的未成年人正在得到更为有效的保护。
  “我们查询发现,这个人以前犯过猥亵罪,不能进校园当保安。”日前,大足“莎姐”利用重庆市检察机关教职员工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系统,查到大足某校的一个保安岗位求职者有犯罪记录,该校根据这项信息,拒绝了这名求职者。
  避免“狼入羊群”,是保护祖国花朵的必要手段。大足区检察院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利用重庆市检察机关教职员工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系统,帮助大足教育部门把好教职工入职关口,最大限度降低教职员工侵害学生的风险。在此基础上,大足区检察院与大足区教委进一步合作,对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进行涉罪信息查询,从源头上保障了教师队伍的纯洁性。
  让未成年人掌握法律武器,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大足“莎姐”也在不遗余力地进行探索实践。《宝贝不怕》《青春无毒》《宪法守护你的一生》……在开展校园普法讲座的同时,大足“莎姐”持续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制作了一系列原创普法动漫视频、微视频和普法绘本作品,形象生动地讲解法律知识,显著提升校园普法的针对性、趣味性、实效性,受到未成年人的欢迎。这些优质的普法作品还获得了全国第五届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作品征集展播十佳作品奖、全市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一等奖、全市检察机关大精品网课等众多荣誉。
  “大足区人民检察院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将继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托精准办案、惩防并举,创新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大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彭雯介绍,下一步,该院将加强与四川资阳、内江、泸州等毗邻地区检察院的合作,通过协作配合,畅通渠道,更好地保护川渝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持续创新普法方式,丰富普法内容,提高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