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要闻总第127期 >2022-12-15编印

重庆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可申请资金补助
单个项目最高可补助800万元
刊发日期:2022-12-15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重庆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可申请资金补助
单个项目最高可补助800万元


□重庆日报记者廖雪梅
  12月14日,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委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的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市住房城乡建委会同市财政局近日修订了《重庆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提出,单个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最高可补助800万元。
  “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简称“示范项目”)是指在技术应用、组织管理等方面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具有可复制可推广价值,列入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实施计划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哪些项目可申请补助资金?据了解,申请补助资金的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规模;满足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要求,房屋建筑类项目装配率应达到65%及以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类项目装配率及工业化部品部件应用符合现行有关规定;在组织管理模式创新、技术集成与创新应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等方面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装配式装饰一体化墙面或预制围护墙应用等。房屋建筑类示范项目(政府投资或主导的项目除外)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在建筑工业化、信息化、绿色化融合发展以及智能建造、工业化装修等方面具备较强示范引领作用的,可享受资金补助。
  市住房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的项目可根据项目示范内容和示范效益,每平方米给予200元资金补助,单个示范项目最高补助金额800万元。资金补助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在示范项目通过验收后一次性拨付给申报单位,房屋建筑类项目应按地上建筑面积进行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