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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保护野生动物 共筑和谐生态
刊发日期:2022-12-05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潼南日报记者谭春兰刘文静
  “有点像狐狸,又有点像猫。”“应该是野生动物,只要没受伤,就不要打扰它。”“潼南生态是越来越好了,野生动物一波接着一波。”……11月初,热心市民的一个视频在朋友圈引发热议,称在潼南区福山公园发现一只没有见过的动物。
  视频中,这只浑身灰色、尾巴长长的小家伙东窜西跑,活动敏捷,似乎正在觅食。次日,经潼南区林业专家确认,这是一只果子狸,又名花面狸,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同时已被列入中国“三有名录”、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等目录。
  “这只果子狸精神状态良好,体力也都很正常,具备野外生存能力。”潼南区林业局资源管理科负责人吴卫峰说,人为的干扰对它生长不利,建议市民朋友做到不打扰、不伤害。
  不仅是果子狸,夜鹭、红嘴鸥、鼬獾等野生动物也频频出现。自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潼南区生态建设成效明显,国土绿化建设稳步推进,森林覆盖率大幅度增加,良好的生态环境为各种动物提供了自然生态的栖息场所,描绘出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画卷。
  同时,为了全力维护辖区生物多样性,潼南区多措并举,认真贯彻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救助、普法、宣传、检查力度,持续推进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每年平均救助野生动物60余只,有效保护了全区野生动物资源,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局面。
  今年9月,潼南区林业局接桂林派出所案件线索移交,查获违法行为人使用捕网捕获的领角鸮1只。经过初步检查确认,这只领角鸮没有外伤,但身体状况不佳,执法人员小心翼翼地剪除缠绕在领角鸮颈、足的网线,经过喂水、喂食等悉心照料后,待领角鸮恢复野外生存能力,将其放生至城镇周围的山林中。
  据了解,今年以来,潼南区组建执法小组开展“2022清风行动”,打击野生动物交易及饲养等非法行为。同时实时开展宣传教育,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引导群众拒捕、拒食、拒卖、拒买野生动物,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此外,潼南区还通过“营造生态绿洲,保护动物回家”“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巡山清套清网”“爱鸟周”等系列宣传活动,形成了人人参与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氛围。
  生态环境持续好,人民幸福不断涨,野生动物日趋增。潼南区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我们将持续发挥林长制在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中的作用,积极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监测和保护,强化野生动物栖息地建设,切实保护好自然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