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第18号 (2022年11月28日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康若平、孟传香、刘雯、徐春为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二、免去 周厚才的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决定接受 李守兰辞去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特此公告。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