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要闻总第91期 >2022-10-26编印

“老破小”如何消除火灾隐患?
《老旧小区消防安全及防火韧性评估标准》征求意见
刊发日期:2022-10-26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老破小”如何消除火灾隐患?
《老旧小区消防安全及防火韧性评估标准》征求意见


□重庆日报记者廖雪梅 老旧小区防火问题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备受各方关注。10月25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委了解到,由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老旧小区消防安全及防火韧性评估标准》(简称《标准》)正在市住房城乡建委网站上征求意见。《标准》就“老破小”建筑防火、消防设施与灭火救援、消防安全管理等细节作出明确要求。
  为什么要制定《标准》?市住房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重庆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从2022年起,根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提升计划,将消防设施改造纳入全过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确保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问题逐步解决,全面提升城市抗御火灾整体能力。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住宅火灾危害,提升老旧小区安全和宜居水平,市住房城乡建委组织相关单位编制《标准》。
  《标准》提出,老旧小区消防安全评估应以单栋居民楼为单元,采用权重评分方式,按火灾风险、建筑防火、消防设施与灭火救援、消防安全管理等四个分项进行综合评估。单栋居民楼消防安全根据综合评估得分分为良好、一般、不合格等三个等级。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直接判定为不合格:一是非住宅使用功能部位未依法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二是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三是违法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四是高层住宅建筑未按《建筑防火设计规范》要求设置自动消防系统的;五是存在其他消防安全问题,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
  根据《标准》要求,单、多层住宅建筑,当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平方米,或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5米时,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标准》还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作出规定: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建筑高度大于54米但不大于100米的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套内宜设置火灾探测器;建筑高度不大于54米的高层住宅建筑,公共部位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此外,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单位还应重点做好以下消防隐患整治工作:高层住宅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拆改;影响消防车通行和灭火救援的绿化、市政设施、停车位、广告牌等障碍物清理;电气线路超负荷运行、私拉乱接、电动车违规充电现象治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