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天下大足总第74期 >2022-09-29编印

限制高消费、联合调解
法院巧用执行强制措施执结案件
刊发日期:2022-09-29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限制高消费、联合调解
法院巧用执行强制措施执结案件


  新渝报讯(记者张玮通讯员方蕾)近日,大足区人民法院巧用执行强制措施,通过限制高消费、联合调解“刚柔并济”,成功执结一起行政非诉执行案件。
  经查,2020年7月,李某开办了一所口腔医疗机构,从事诊疗活动,经营范围包括洗牙服务、美牙、牙齿修复等。同年10月,大足区卫健委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李某未取得《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遂对其无证从事诊疗行为登记立案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然而,李某在法定期限内未自动履行该决定书所确定的义务。
  大足区卫健委遂向大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审理后作出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积极采取各项执行措施,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并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同时对李某采取了限制消费的强制措施,施加压力。
  另一方面,执行法官与大足区卫健委联动,积极与被执行人沟通交流,共同做好对被执行人的释法明理工作,向其说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会被采取纳入失信人黑名单、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督促李某自觉履行法律义务。
  李某认识到其行为的违法性以及侵害消费者健康权益的危害性,主动向法院缴纳了执行款10万余元,该案从立案到顺利执行完毕仅用时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