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要闻总第61期 >2022-09-09编印

重庆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
刊发日期:2022-09-09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上游新闻记者王淳 近日,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通知》要求,加大社会救助基本生活保障力度,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家庭及时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救尽救。对因疫情、旱情等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城乡居民,属暂时性困难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造成长期影响,且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全部纳入低保范围。
  对因旱情等影响农作物歉收的农村居民,在认定其家庭收入时,应结合实际情况核算种养殖收入,避免简单运用劳动力系数方式计算认定。
  对因疫情等影响,基本生活陷入临时困境的外来人员,根据急难情形,统筹运用好实物帮扶和现金救助政策,按规定及时给予有效救助帮扶。要密切关注物价变动情况,切实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
  《通知》明确,要加强主动发现机制建设,进一步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等困难群众咨询求助渠道,通过走访摸排、电话沟通、微信联系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辖区内受疫情、旱情、灾情影响的困难群众生活状况,及时发现困难群众救助需求,跟进实施救助帮扶,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
  同时,广泛动员慈善组织、志愿者、专业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物质捐赠、生活照料、心理疏导、送医互助等多样化服务。完善和落实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政策措施,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鼓励、引导慈善组织设立社会救助项目,探索建立政府引导支持、行业组织运作、慈善组织参与的“救急难”平台,进一步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的有效衔接。
  《通知》还强调,要强化资金保障,落实区县救助保障主体责任,统筹使用中央、市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和区县级财政安排资金,扎实做好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工作,坚决守住民生底线。